蓝鲸新闻11月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尽职;临沂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房屋抵押贷款用途尽职调查不严;潍坊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信用证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罚款35万元;对宋芳玉(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信贷部个贷业务二团队个贷经理)警告;对吕伟伟(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贷款部个贷业务二团队个贷团队长)警告;对郭翔[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零售贷款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警告。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罚款35万元;对张学艳(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零售贷款部个贷业务团队个贷经理)警告;对朱文帅(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零售贷款部个贷业务团队个贷团队长)警告。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罚款35万元;对李永孝(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警告。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