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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0月12日电,沧州明珠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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