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8月11日,厦钨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级单位转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国资函产权【2026】144 号),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厦钨新能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