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6月18日电(张天源)在2026陆家嘴论坛召开之际,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迎来关键一步。多位重磅嘉宾在论坛上集体发声,密集释放一揽子含金量满满的离岸金融政策。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的发布及多项配套举措落地,上海离岸金融市场从制度设计进入全面实施与深化发展的新阶段,正加速构建规范、开放、高效的离岸金融体系。
顶层设计落地,明确离岸金融发展蓝图
作为本次论坛的核心成果,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该方案为上海离岸金融发展描绘了清晰的时间表与路线图,提出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制度体系,到2030年末形成相对成熟的法治体系,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
围绕这一蓝图,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论坛上宣布,将支持上海率先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业务体系。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丰富离岸人民币债券、衍生品供给,支持香港建设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在境外形成有深度和活跃度的离岸人民币市场。
作为配套监管举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论坛期间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开展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坚持依法合规、风险为本和审慎经营原则,聚焦服务“走出去”企业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海外投融资需求。通知严格界定了业务范围与风险边界,规定只有注册在浦东新区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方可承销自贸离岸债,且需获得总行书面授权,确保风险可控、业务规范。
交易与监管双管齐下,打通离岸业务堵点
在交易机制创新方面,潘功胜表示,将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央行将授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等6家银行,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进一步推动外汇市场双向开放,助力上海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此外,央行还将创设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便利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获取人民币流动性。
在监管护航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丁向群表示,将加快完善离岸金融监管制度,健全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金监总局将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并联合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大力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助力上海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
《关于商业银行开展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应当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的监管,对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开展业务的商业银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在推动金融发展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同时,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探索“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三大方式,构筑了安全与发展的坚实框架,实现了开放与风控的深度融合。“物理集聚”即是将离岸金融业务集中在浦东新区及下辖功能片区开展,充分发挥浦东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改革优势,集中资源、集中政策、集中监管,打造离岸金融的“试验田”与“样板间”;“主体限定”,将部分试点性质强、风险外溢较大的离岸金融业务实施一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通过构建相对独立的离岸账户体系,形成生态自洽的离岸金融循环。这一模式设计,为现阶段探索发展离岸金融,提供了安全、可控的方案。
资本市场与跨境投资协同发力,拓宽离岸资金渠道
离岸资本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协同。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将推动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机构发展、离岸金融等方面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在上海先行先试,积极支持上海打造金融创新“试验田”。同时,证监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股上市公司境内上市,促进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提出围绕“四个深化”持续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其中包括从外汇管理向本外币协同深化,更好服务人民币和外币、在岸和离岸循环;从汇兑环节向全链条管理服务深化。朱鹤新表示,近期国家外汇局将新增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全面改革FDI(外商直接投资)跨境政策,进一步简化ODI(境外直接投资)、外债等汇兑管理,优化外汇贷款、跨境股权激励等制度,发放新一批QDII(合格境内直接投资)额度。
随着政策框架的全面落地与市场生态的不断完善,上海离岸金融市场正稳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轨道。这不仅将极大提升上海在全球金融网络中的枢纽地位,更将在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