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山西省分公司被罚162万元,违规跨省承保责任险业务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合计被罚162万元。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违规跨省承保责任险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非车险部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张永生,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总经理张彦平,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9万元。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