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ST雪发(002485.SZ)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当日公开宣判,公司关联方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
不过,ST雪发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相关判决书,具体结果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载明的为准。2月11日,ST雪发涨停,报收5.05元/股,该公司已连续3日涨停。
参加此次庭审的投资人赵先生(化名)透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其中,雪松控股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计判处罚金11亿元。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期限在三年半至十五年不等,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5万元至110万元不等。
目前,相关判决书并未公开。
雪松控股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针对此次案件宣判对公司的影响,ST雪发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关联方及张劲涉及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显示,张劲除为ST雪发实际控制人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劲未直接持有ST雪发股份,其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ST雪发股份3.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
赵先生说,2月10日的庭审只进行了一项流程,即宣读判决书,全程大概40分钟左右。“这次能够参加庭审的投资人也是随机抽取的,部分来自广州的周边地区,也有部分来自长三角的。”他说。
赵先生对判决书进行了大致的记录,其中,雪松控股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计执行罚金11亿元;张劲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从法律层面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前者主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后者则通过欺骗手段吸收资金据为己有,主观恶性更深。
“一审判决不仅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凸显司法机关对骗取公众资金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他说。
另外,据赵先生透露,判决书中亦提到,雪松控股通过销售金交所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共计596亿元,至案发时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金额合计超200亿元。雪松控股旗下的雪松信托存在实施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行为,涉案两个信托计划资金流入和从雪松控股集团返回的差额为28亿元。
“当前,投资者最为关注的是后续的兑付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兑付方案。”赵先生说,判决书中提及,追缴雪松控股、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纳入处置范围。同时继续追缴犯罪违法所得外流的其他财产。另外,雪松控股对涉案两个信托计划流入和返回后的资金差额承担责任。
融资性贸易做大的基本盘
雪松控股一度是广州的大型民企,前身是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君华集团,2015年8月,张劲将君华集团重组成为雪松控股,后提出实现“三个万亿”的目标,即万亿销售额、万亿资产、万亿市值。该公司曾连续4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
爆雷之前,雪松控股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大宗商品产业集团、大宗商品供应链集团、化工产业集团、产业投资集团、雪松国际信托。另外,雪松控股还斥资收购了多家上市公司,比如2016年以48亿元并购上市公司齐翔腾达,2017年耗资42亿元并购上市公司希努尔。
2015年到2019年间,雪松控股营收规模一路飙涨,2015年为593亿元,2016年为1570亿元,2017年达到2210亿元,首次进入《财富》世界500强并位列第361位,此后更是连续多年上榜,2018年为2688亿元,2019年为2851亿元。
2019年,张劲以超百亿元收购中江国际信托71.3%股权,成为中江国际信托实控人,并将其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当时,雪松控股还曾承诺为中江信托的逾期项目收尾兑付。
然而,表面繁荣的背后,是融资性贸易做大的基本盘。所谓融资性贸易,通常指参与贸易的各主体在商品及服务交易的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益,综合运用贸易、担保、金融等工具进行短期融资,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的贸易形式。
“融资性贸易容易滋生虚构业务套取资金、虚构营业收入或利润等虚假行为,受到重点监管。”他说。
与日常的贸易融资不同,融资性贸易由于涉嫌构造贸易背景、在贸易外表下货物空转,从而达到借贷资金、套取利差汇差、夸大经营业绩等目的。通常具备金额较大、且以大宗商品为主、上下游客户可能由同一实控人掌握等特点。“雪松系”的主要模式就是以所谓的贸易项下“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借道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向自然人发售了“理财产品”。
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2021年4月,雪松旗下的理财项目陆续逾期,这些项目对应的底层资产实为雪松与供应链上的贸易企业之间虚构的“应收账款”。2022年1月30日,雪松控股发出致歉信,在信中,张劲宣布原定于1月底完成的兑付无法落实。
202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通告了雪松控股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显示,公安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依法提取相关涉案数据,并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鉴定和司法审计;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相关资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公安机关敦促涉案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对于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2024年以来,雪松控股在多地的子公司被通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征集投资者报案,并要求雪松控股员工配合调查。当年7月,广州市检察院指控雪松控股及其旗下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罪名,对公司及若干管理层人员提起公诉。
2024年10月,雪松控股刑事案件首次公开庭审,包括张劲在内的19名自然人和雪松控股公司本身被提起公诉,被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等多项罪名。
获罪的不仅上述19人,据报道,2月10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亦有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涉案人员是六名雪松控股的理财师。
赵先生说,他于2025年上半年针对该案参加了两次联合会议,相关经办人亦到场,期间,他了解到,大约有1300人被纳入追责范围,其中就包括庞大的理财师队伍。
“在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宏观背景下,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依法认定相关合同效力,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他说。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