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为两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7亿元担保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18日晚间,合康新能发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近日,公司为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51XY250319T00015707),为子公司美康光伏和美康电力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此外,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5805202500000009),为子公司美康光伏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7000万元为限。
上述两家公司为合康新能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合康新能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公告还提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47%;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1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0%,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告提醒,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王新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