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月22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法治,加强监管,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从不断完善金融法律和市场规则体系、持续提升金融治理效能和监管有效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资本市场必须尊重规律,尊重规则,着力推进基础制度建设,逐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发展阶段要求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要坚持“两强两严”,依法从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必须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着力破除相关体制机制性障碍,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股债期协同发展。
文章称,下一步,证监会党委将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规则,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稳预期。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总目标,证监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要促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有效支撑科技创新,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
依法全面加强监管,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加快构建从入口、持续监管到出口,再到机构监管、交易监管的全方位立体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和与之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要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开放与安全,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切实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强化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完善对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反馈改进机制。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问责追责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要更好发挥法治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加快推动制定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公司债券监管条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幅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