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修订薪酬管理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发
摘要
1月18日,部分信托业人士向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表示,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在薪酬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修订。
1月18日,部分信托业人士向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表示,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在薪酬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修订。
据业内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机构设立与变更、公司治理、经营范围和经营规则等七个章节。其中,在公司治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信托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法定程序明确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触发条件、适用范围、金额、方式等内容。
业内人士表示:“在我看来,最主要的修订就在于薪酬管理和信托文化的确定上。之前没有行业性强制规范要求递延,只是个别银行系和央企信托自行要求,这一次算是在征求意见稿里明确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专门提出了信托文化,要把信托公司确立受托人定位,将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治理目标和公司价值取向。
现行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至今已近17年。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部分方面的修订是助力推动信托公司深化转型发展的表现。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