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2月05日 18:08
来源: 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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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立足监管实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条例》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夯实监管执法及投资者保护基础为主要内容,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行为,努力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条例》共八章、七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认真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条文。

  通知全文

关于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治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责任编辑:11
原标题: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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