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批复明确《规划》是长三角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这是国务院批复的长三角首个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范围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长三角全域35.8万平方公里。
批复提出,优化以都市圈为引领的空间格局,支持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上海大都市圈与苏锡常都市圈空间融合,以及与南京、杭州、合肥、宁波都市圈空间统筹,支撑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完善粮食应急保供空间布局,统筹流域防洪排涝空间,推动防灾减灾设施协同布局,加强水利、交通、能源、新型信息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促进重要通道设施互联互通。
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在积极推动地铁、城际铁路和市域铁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3年10月,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延伸至苏州昆山,成为中国首段跨省地铁线路。2024年6月6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发改委签订《关于组建长三角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长三角地区跨省城际、市域铁路运营一体化。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峰2023年曾公开表示,按照规划,上海市域铁路嘉闵线北延可至江苏太仓,实现与江苏衔接,自太仓进一步与苏南的苏锡常快线衔接。上海的市域铁路示范区线在水乡客厅(“水乡客厅”位于沪苏浙交界处,是依托长三角原点,由两省一市共同打造的功能样板区)可与苏州方向的水乡旅游线衔接,浙江方向的嘉善至西塘线也可通过水乡客厅进入上海市域铁路网,真正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
接近江苏省政府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未来,江苏省自主运营的部分城际和市域铁路将与本地新建地铁线路互联互通,也将与浙江、上海的市域铁路互联互通、过轨运行。
曾参与过多条市域铁路规划设计的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地方自主建设的轨道交通项目想实现跨区域互联互通,需要形成联合调度、联动应急、票务联通、清分清算、安检互信的制度,还需要探索跨区域运营情况下的建设和运营监管制度,这需要一个持续的探索和完善过程。
批复还就《规划》的实施保障对沪苏浙皖提出要求: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
批复提出,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长三角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1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7万平方千米;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