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征求意见稿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以夯实监管执法及投资者保护基础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主要内容,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行为,巩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梁银妍)据中国证监会12月5日消息,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
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
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来源:综合本报、新华社报道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