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规定董事会追回造假多分配的利润、多发的薪酬
人民财讯12月5日电,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一是防范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信息披露真实。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事前审核、事后调查职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定董事会追回造假多分配的利润、多发的薪酬。禁止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合作方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等第三方配合造假。二是补充信息披露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交易相对方等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免于披露或者暂缓披露的依据和要求;平衡股东查阅账簿的权利和上市公司公平披露原则之间的关系;细化列举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