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发文 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青岛模式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记者3月31日获悉,青岛金融监管局近日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市委金融办、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青岛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动员和激励银行业保险业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海洋产业,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青岛模式。
青岛金融监管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针对海洋产业的特点和需求,《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制定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银行、保险、非银机构等各方优势,共同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海洋经济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大力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围绕青岛市“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海洋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助力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海洋未来产业超前布局,鼓励海洋科技创新协调发展,促进海洋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包括:大力发展航运保险,鼓励引导保险机构积极拓展航运保险业务范畴,创新提供新能源船舶险、船舶建造险、海上休闲产业保险等产品,提高航运保障能力等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银行保险机构还要建立健全青岛辖区海洋经济金融数据定期监测分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先行建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质量的内部评价机制,探索完善蓝色资产分类标准。
《指导意见》还提出,通过强化联动合作共享、发挥社团组织力量、开展涉海金融宣传等措施,为海洋金融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环境。例如,支持辖区法人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合作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的“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鼓励各保险机构用好用足再保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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