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振芯科技1月15日晚间公告,1月14日,振芯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议案》,上市公司拟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认定何燕为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解散纠纷一案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二审判决,判决驳回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关于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请求,国腾电子集团预计在短时间内无法解散,其将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存续。
鉴于持有国腾电子集团51%股权的股东何燕通过对国腾电子集团的控制,能够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对振芯科技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拟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燕作为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1月14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1月14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议案》,公告显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4票。
其中,董事谢俊、徐进、柏杰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在国腾电子集团治理僵局更加严重的情形下,法院并未采信其提供的大量重要证据,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同时继续勤勉尽责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确保上市公司的稳定和高质量发展。鉴于上述原因,选择弃权。董事莫然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鉴于国腾电子集团四位股东仍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选择弃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