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因募集资金违规遭责令改正
财中社12月2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日发布的公告,ST高鸿(000851)因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处罚的原因主要是该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ST高鸿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内部管理以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对该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