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参拍资格条件!连缴1年社保或个税可参与拍牌
据上海市交通委官网,11月29日,上海市交通委对《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后形成修订草案。
据了解,主要修改内容有三大方面。一是整合相关补充文件。此前为了细化《拍卖规定》相关操作口径,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制定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此次修改立足于优化制度供给,将该通知核心内容融入到《拍卖规定》中,实现“两规并一规”。
二是优化参拍资格条件。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可适用于燃油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考虑到近年来经常有上海市民反映现行《拍卖规定》设置的参拍资格较为严格,导致参拍意愿受阻,故此次修改针对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通过相关调整,进一步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满足更多有需要群众的合理参拍需求。
三是整体完善相关表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机动车额度管理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职责,提升协同共管工作质效,营造安全、可靠、公平的拍卖环境。同时,还对《拍卖规定》中部分条款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