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列为被执行人
张小泉5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因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偿付本息,被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涉及金额2.45亿元。
公告显示,根据富春控股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所述,富春控股集团在第一时间已经与陕建保理取得联系并在积极沟通,将尽快达成和解并同步告知公司。若无法及时清偿或达成和解协议,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质押给陕建保理的公司1750万股股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因保理合同经过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案为陕建保理通过公证处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集团及张国标尚未收到与该案相关的执行资料。
公司表示,已督促张小泉集团、张国标及富春控股集团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化解偿债风险,如后续有进一步解决方案或其他风险,及时告知公司。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4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2.41元/股,最新市值为19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