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10月以来,金融监管公布了8条关于“绩效考评”的处罚,涉及个人和机构;2026年以来,有约19条处罚与“绩效考评”相关,涉及违规设立绩效考评指标、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多条罚款达百万元级。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前监管处罚主要集中在“虚增存贷款”“冲时点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现在罚的是指标怎么设、任务怎么下本身。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处罚逻辑的转变,是监管问责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跃升。
监管盯上“指标怎么设”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涉及绩效相关的处罚,表述集中为“为获得绩效考核奖励虚增存贷款规模,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绩效考评指标和机制不合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向记者分析称:“这些行为往往并非基层员工的孤立行为,而是规模任务层层加码、短期激励过重的产物。查处不合规考评,等于把责任追溯到指标设定和传导环节,倒逼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反思‘重规模、轻质量’的导向。”他进一步指出,监管对绩效考核合规性的重视,契合行业“反内卷”的思路——只处罚违规结果,治标不治本;约束考核指挥棒,才可能减少违规冲动。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将这一转变概括为“监管问责从代理人行为回推到委托人的激励结构”。他向记者表示,这标志着金融监管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深刻跃升。虚增存贷款是末端结果,绩效考评才是源头机制。不科学的绩效考评是诱发基层业务异化的制度根源。“考核指标堪称银行内部资源配置的‘宪法’,当规模权重过高、层层加码而有效需求不足时,基层造假几乎成为理性选择。若不改变考核算法,仅惩处操作者,换一拨人仍会走老路。监管逻辑的穿透不仅打破了银行内部管理的灰色地带,更将问责链条上移至省级分行等决策层级。这种双罚制的升级大幅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倒逼管理层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兼顾收益与风险,彻底切断规模情结的制度供给。”
不过曾刚也提醒,百万元级罚单常含多项违规事由,不宜把罚款全部归因于考评问题。
考核框架重塑
近年来,监管对于绩效考核的管理已明显加强,其中今年7月发布了《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内部绩效考核要坚持收益与风险兼顾的原则,注重长周期考核,防止短期过度激励”“严格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规定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薪酬分配结构,加大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等内容。银行也在同步推进相关调整。
冠苕咨询创始人、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向记者分析,当前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考核价值导向发生转向,逐步摆脱过去以短期规模、增速排名为核心的评价逻辑,更加注重发展质效与风险可持续性,把合规稳健经营纳入考核方案,弱化短期激励带来的行为异化。二是考核约束机制从结果后置向事前把控转变,以前是事后违规追责,而现在是通过薪酬延期、追索扣回等事前制度安排,拉长绩效评价的观察维度,弱化当期业绩兑现的激励效应。三是考核管理模式从刚性下达转向弹性安排,比如普惠等领域不再紧盯增速目标,转向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客群基础确定服务方向,考核重心由硬性任务加压,转向经营质量、客户真实服务成效等内涵指标引导,比如有效经营户数、首贷户占比、贷款资金真实用途等反映服务质效的过程指标,给予分支机构合理经营空间。
曾刚进一步指出,银行的整改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考核重心调整,部分银行从‘冲时点’转向‘重日均’,同时更看重资产质量、风险成本和客户质量。二是指标设计更趋差异化,全国统一的普惠小微增速指标取消后,银行可结合区域禀赋、客群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目标,减少一刀切摊派。三是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包括延长考核周期、薪酬递延追索,以及对不当考核的内部问责和举报渠道。”但他同时提醒,日均考核不等于长周期考核。若增量任务仍层层加码,压力只是换了形式。关键要看质量、风险和服务实效能否真正决定绩效分配。
田利辉认为,当前银行的整改已进入实质性重构阶段。“最刚性的是薪酬端,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已从制度要求变为可验证执行,部分银行年报连续披露追索金额和人次,反向约束开始实际发生。其次是指标端,普惠小微取消全国统一增速后,考核重心向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迁移,部分分行已弱化规模和数量权重,但存量惯性仍强,机构间分化显著。更深层的是核算端,FTP、EVA、RAROC向网点和客户经理穿透,考核从存款余额转向付息率、风险调整后收益,改变‘什么算好业绩’的定义,但覆盖仍不均衡。薪酬约束最实,指标转向方向已明,价值核算穿透刚起步,长周期考核真正运转仍需治理层持续承接。”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