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11月5日电,水晶光电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亿元且不超过2.0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出售,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14万股至714.2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至0.5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