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威华芯控制权博弈陷僵局 海特高新赢了官司难执行
2026年11月05日 01:22
作者: 唐强
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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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唐强

  历经多轮诉讼、仲裁持续发酵,海特高新(002023)与青岛海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岳控股”)互不相让,双方围绕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威华芯”)的控制权之争进入白热化阶段。

  近日,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2026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已先后出具两份裁定书,分别确认涤除海威华芯原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执行行为合法有效,以及驳回海岳控股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从判决结果来看,海特高新在《增资协议》项下的股东合同权利,得到司法层面完整确认。不过,生效裁判并没有直接化解企业内部的现实矛盾,海特高新陷入“赢了官司难执行”僵局,这场股东纷争,结局仍然待解。

  12.88亿元增资埋下治理隐患

  事件源头可以追溯到2021年。彼时,海威华芯拥有国内为数不多的6英寸砷化镓晶圆制造产能,但企业长期面临资金压力。

  2021年5月,深圳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威”)向海威华芯增资12.88亿元,获得34.01%的股份,一跃成为第一大股东;而海特高新持股比例被稀释至33.79%,退居第二大股东,但保留相应的公司治理权利。由此,海威华芯进入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矛盾的导火索,藏在双方签署的《增资协议》中。根据协议以及据此修订的公司章程,海威华芯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海特高新有权提名3名董事,并且该公司董事长应从海特高新提名的董事中选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的人选担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的人选担任。

  这就意味着,即便深圳正威是第一大股东,也不能直接取得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席位,如此设置是为平衡新旧股东之间利益作出的安排。

  增资完成两年之后,股东之间分歧逐步显露。2023年12月,原增资主体深圳正威完成更名,变更为海岳控股,后者承继全部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海岳控股成为海威华芯股东之后,违反了此前《增资协议》约定及海威华芯《章程》,转而直接谋求海威华芯控制权。

  矛盾集中爆发在2024年7月,海岳控股方面就海特高新提名的董事长人选持续投反对票,实质上剥夺了海特高新的董事长提名权。同月22日,海威华芯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海岳控股方面主导下,该次会议表决修订公司章程,调整董事长产生规则。此后,由海岳控股提名的马晓力,依据该章程登记当选为海威华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针对此事,海特高新方面认为,海岳控股通过非法方式强行接管海威华芯,强行通过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修订公司章程,违法作出剥夺海特高新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的一系列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伪造董事会决议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强行进行人事变更,非法剥夺其他股东、董事的正常提案权。

  不过,海岳控股则提出了相反的主张,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公司法》,相关协议要求各方永久维持《增资协议》中的特定治理结构,实质上是赋予股东协议高于公司章程的效力。若该协议得以维持,锁定公司治理结构,将使公司无法通过股东自治改变治理模式,损害不特定多数市场主体的利益。

  海威华芯有关工商登记被涤除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在股权投资中,《增资协议》设置董事、董事长提名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实务当中却存在现实难题,即守约方就算打赢了官司,要把一纸判决落实到具体的公司治理、人事、董事会运转上,会面临很多现实阻碍。

  近年来,海特高新开启两条维权路径,一方面提起公司决议纠纷民事诉讼,另一方面依据增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

  2024年9月,海特高新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海威华芯提起公司决议纠纷诉讼,该院于2025年6月13日判决撤销2024年7月22日海威华芯临时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相关内容,海特高新部分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2026年1月7日,成都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上述判决撤销的,正是海威华芯《章程》第六十三条关于“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海岳控股提名的董事中选出”,这一条也是马晓力取得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制度基础。

  此外,2024年11月,海特高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海岳控股、海威华芯继续履行增资协议,保障海特高新董事、董事长提名相关权利。2026年3月30日,贸仲作出裁决,裁定相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增资协议约定。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这两份生效法律文书作出之后,海岳控股方面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海特高新在海威华芯享有的股东权利一直无法实现。2026年5月,海特高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7月,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涤除马晓力海威华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

  8月5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出预处罚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海岳控股、海威华芯在2026年8月15日之前,履行《增资协议》约定,配合海特高新行使相关权利。若逾期仍拒绝履行义务,该院将对两被执行人罚款50万元,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拘留15日,个人罚款8万元。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虽经沟通协商,海岳控股仍然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拒绝执行海威华芯全体股东签订的增资协议及海威华芯公司章程。

  正是在此背景下,今年8月中旬,双方剑拔弩张,内部矛盾走向公开对峙,并爆发了“抢公章”事件。

  两连申诉均被驳回

  进入执行阶段后,案件再起波折,海岳控股发起反击。

  海威华芯针对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执行措施提出异议,主张该执行内容超出原有判决判项,请求撤销协助执行通知、恢复原有工商登记等。由此,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执行法院)采纳其部分异议,作出执行裁定,撤销1679号执行裁定与协助执行文书。

  针对上述情况,海特高新随即向成都中院申请复议。近日,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成都中院已作出裁定,海特高新的复议请求成立,认定涤除登记执行行为合法有效。

  成都中院在复议裁定中明确指出:马晓力被选举并登记为海威华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所依托的公司章程条款已被生效判决撤销,制度基础已不存在。海威华芯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办理的登记,故其在双流区行政审批局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被依法涤除系生效民事判决的衍生法律后果,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依据。

  最终,成都中院裁定,驳回海威华芯的异议请求,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同一时期,海岳控股对贸仲裁决不服,向北京四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海岳控股提出四项核心理由:纠纷实质是公司治理争议,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仲裁员更换后未重新开庭,存在程序瑕疵;对方刻意隐瞒海岳控股股权已司法抵债、丧失股东身份,在法律上已无法履行上述配合义务;裁决固化少数股东的治理控制等。

  证券时报记者从相关知情方了解到,今年9月21日,北京四中院作出裁定,海岳控股主张的各项撤销仲裁裁决事由均不成立,其撤销请求应予驳回。

  法院认定,契约严守是商事交易基本原则,股东自愿达成的特殊治理合意,依法应予尊重和恪守。

  司法裁判难破现实困局

  多份生效判决、仲裁裁决叠加两份9月最新的终审裁定,海特高新在合同层面的权利已经得到司法支持,但依然难以实际参与海威华芯公司管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6月,海威华芯召开临时股东会,海特高新提名的3名董事全部通过现场审议。7月17日,除海岳控股以外的其他股东提名的5名董事,一致同意向海威华芯提出由海特高新推荐的董事作为董事会召集人、主持人的通知。但受客观因素阻碍,海威华芯董事会始终未能实际召开,海特高新提名的董事长人选无法完成选举环节,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僵局。

  他进一步指出,法院判决可以强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但没有办法强制要求董事到场开会、强制董事投票。董事会召开、内部人事选举,属于公司治理范畴,司法强制执行在这里存在边界。海威华芯是半导体制造企业,生产不能中断,股东矛盾直接关系生产经营连续性,进一步放大了纠纷处理的复杂程度。

  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海威华芯被海岳控股方面从外地聘请50多名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全面接管厂区控制权。此外,海岳控股还将海特高新派驻的180余名技术、管理人员挤走,包括多名博士级研发骨干。

  近日,证券时报记者来到海威华芯,厂区外围安保管控严格,距离主入口尚有较远路段,海威华芯便设置岗亭与路障设施,出入口两侧悬挂主题横幅。从现场可见,海威华芯厂区外围建有高大红砖挡墙,搭配金属防护围栏,大片待开发地块与茂密植被环绕厂区,隔离边界清晰,安保人员时常组队外围巡逻。

  海特高新在2025年年报中表示,鉴于海威华芯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海威华芯的原账面价值为12.51亿元,经测算的可收回金额为8.32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9亿元。

  针对海威华芯控制权纠纷一事,证券时报记者曾致电海威华芯及海岳控股方面。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海岳控股方面正式回应;而海威华芯方面相关人士仅表示,以官方公众号的内容为准。10月25日,海威华芯曾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声明,对此前法院作出的裁定提出异议。目前,该文已从海威华芯官微删除。

  近日,海特高新通过互动易平台明确表态,海威华芯为公司参股企业,其股东纠纷不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自身各项业务的独立开展。目前,海特高新没有退出投资的安排,公司及海威华芯其他股东持续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并表达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利的相关诉求,将在法院的支持下依法依规维权。

  海特高新透露,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经公司多次催告,相关主体仍未履行,公司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至今未能正常行使。海特高新将依据生效判决及仲裁裁决,持续依法推进强制执行程序,要求海威华芯依法召集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恢复公司章程约定的治理架构;同时已就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诉讼,依法主张权利。此外,海岳控股持有的海威华芯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海特高新支持海威华芯规范发展、依法推进资本运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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