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应充分说明风险 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2026年10月30日 20:11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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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办法》在资产管理信托销售方面主要有哪些要求?

  答: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说明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一是限制代理销售机构范围。现阶段,只允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禁止其他机构和个人变相开展信托产品销售。二是严格风险揭示要求。要求信托文件以醒目方式揭示信托产品的风险和风险承担原则。对于拟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托产品,需穿透说明下层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三是严格销售管理。要求信托公司加强销售渠道、文件和人员管理,厘清与代理销售机构之间的责任。明确信托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四是坚持风险匹配原则。信托公司应当对信托产品逐个划分风险等级,明确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对包括自然人在内的普通投资者逐个划分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信托产品。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应充分说明风险 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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