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千余只公募基金集中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公募基金第四批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正式落地。据悉,随着第四批落地,多数公司过渡期内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已基本完成调整。
今年4月以来,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分四批次推进,四批次基准调整累计涉及超4000只存量产品,覆盖全行业基金管理人。这意味着全行业近半数主动产品有了更加公允的参照系,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功能进一步完善。
业内人士强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并非调仓令,基金的实际投资运作,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投资策略、市场情况和投研支撑等作出决策。
四批次存量产品基准调整只是起点,后续业绩比较基准全流程管控将转为常态化机制,公募机构将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业绩比较基准贴近产品定位。随着产品定位、投资管理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衔接,业绩比较基准有望更清晰地发挥“参照系”作用,帮助投资者理解基金、评价基金,服务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四批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落地
202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相关操作细则。新规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并为存量产品基准调整设置了一年过渡期。
在过渡期安排下,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分批推进。首批于4月底率先启动,第二批于6月底接续开展,第三批于8月底落地。
10月30日晚间,第四批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开启,千余只存量公募基金集中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
四批基准调整累计涉及超4000只存量产品,涉及全行业基金管理人。据悉,随着第四批落地,多数公司过渡期内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已基本完成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存量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不是简单更换“标尺”,而是一项涉及产品定位梳理、基准规范调整、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及投资者沟通的系统工作。
业内人士强调,四批次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接续推进,有助于推动业绩比较基准更准确地反映基金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提升基金投资运作风格的稳定性、业绩的可比性。
“四批次基准调整”推动基准匹配产品定位
本轮调整的重点,不只是更新业绩比较基准的表述,更是推动基准与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管理目标之间建立更清晰的联系。
对于投资者而言,基准与产品定位相匹配,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基金以什么为参照、追求怎样的投资目标,也有助于市场评价基金时减少简单比较短期收益或排名的情况,转而结合产品定位和投资目标观察其表现。
对基金管理人而言,清晰、恰当的基准也能让产品定位和管理责任得到更明确的表达。
业内人士同时强调,业绩比较基准发生调整,不意味着基金已经调仓或即将调仓,也不应被直接解读为基金投资只能完全跟随基准成分券。基金的实际投资运作,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投资策略、市场情况和投研支撑等作出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的全流程管理将常态化落地
随着四批调整基本完成,业绩比较基准新规过渡期内存量产品统一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多家基金管理人表示已基本完成旗下产品调整基准的相关工作。
但公募基金行业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全流程管理并非一次性工作:从产品设立到持续管理,从投资运作到基金经理考核,从信息披露到销售展示,基金管理人仍需不断加强基准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努力提升投资收益的长期稳定性。
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也首次纳入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性要求,指出基金管理人应设置业绩比较基准,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基准有效表征投资风格、衡量投资业绩、约束投资行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这也意味着,业绩比较基准的重要性持续提升,将在公募基金产品的产品设计、投资运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业内人士也指出,存量产品的基准调整只是改革起点,后续公募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常态化全流程管控将常态化落地。公募机构将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业绩比较基准贴近产品定位,并把基于业绩基准的相关风控指标嵌入日常风控和投研考核的全链条,从制度上遏制风格漂移操作,推动投资行为贴合产品契约。
(文章来源:财联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