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间,*ST卓然(688121.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因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上交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
公司股票自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值得注意的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公告,上交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对其予以摘牌。
除交易类退市风险外,*ST卓然还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ST卓然于2021年9月6日登陆科创板,发行价18.16元/股。公司IPO募集资金9.20亿元,2023年又通过定增募资4.13亿元,两次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3.33亿元。公司主营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的模块化、集成化制造业务,主要产品是EPC总包服务、炼油专用设备、石化专用设备。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2025年12月对*ST卓然及实控人张锦红立案调查。今年5月,公司又因未能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再次被立案。8月5日,上海证监局通报阶段性调查进展,初步查明*ST卓然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1年至2022年度,*ST卓然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023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ST卓然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4383.6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2.96%;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1372.3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6.7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36256.3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12.25%,虚增利润总额22429.51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48.33%;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3142.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8.15%,虚增利润总额556.7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5.13%。
基于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ST卓然给予警告,并处以125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张锦红给予警告,处以195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张新宇处以43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余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15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两类退市风险的适用顺序,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明确,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按照“先触及先适用”原则实施终止上市。目前,上交所已向*ST卓然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终止上市有关工作。
(文章来源:IPO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