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取消险资进入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
2026年10月25日 17:26
作者: 陈丽莉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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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最新消息,取消险资进入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也就是说,而今险资可自主选择投资行业,一改以往只能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局面,规模高达20万亿元的市场迎来新的投资挑战。

  取消行业限制,并不代表放松风控。记者从银保监局发布的通知发现,此次监管部门还明确了负面清单,并规定,所投标的不得存在公司高管受到重大处罚、核心人员流失、三年内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等十类情形。

  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取消

  按照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核心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那么,何为财务性股权投资呢?《通知》明确财务性股权投资的概念,也就是说,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所投资企业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即为财务性股权投资。

  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是新规的最大亮点,新规明确,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下一步,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将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实际上,经过多年发展,企业股权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重要品种。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企业股权规模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10%,成为金融业可提供股权性资本的主要机构投资者。据悉,保险资金开展的股权投资在满足行业资产配置需要、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促进了产业整合和优化升级。

  禁止险资投资存在十类情形的企业

  此次新规发布的另一关注焦点为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十类情形的企业,也就是说险资投资松绑,但不意味着放松风控。《通知》还明确资金性质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和责任准备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按照《通知》要求,所投资的标的企业不得存在十类情形,其中包括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最近三年发生重大违约事件;面临或出现核心管理及业务人员大量流失、目标市场或者核心业务竞争力丧失等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或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产能过剩、技术附加值较低等。

  在加强风险控制方面,要求保险机构承担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主体责任,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审慎开展投资运作,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下一步,银保监会表示,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险资投资市场规模达20.1万亿元

  到底险资投资的市场有多大呢?数据显示,2020年6月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20.1万亿元,增速从2018年起持续回升,目前同比增速达15.9%。

  而普华永道方面提出,保险行业如何实现产品端与投资端的两轮驱动,保险资金投资如何更好支撑行业的长期发展,保险公司如何升级与负债增长相匹配的投资管理能力,是当前形势下需要重要关注考题。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松绑!取消险资进入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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