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企业海外布局不断深化,跨境融资需求日益旺盛,银行境外贷款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在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日前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上海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境外贷款余额达1.0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其中,外币境外贷款余额624亿美元,较年初增长10%;人民币境外贷款余额6569亿元,较年初增长14%。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层面的支持也为境外贷款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202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提高部分银行境外贷款额度上限、优化间接贷款业务办理规则等措施,进一步拓宽银行跨境金融服务空间。
受访人士认为,随着企业出海步伐加快,叠加相关政策支持,银行境外贷款业务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不过,在拓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同时,银行也需加强跨境风险管理,提升对境外市场、法律环境及客户信用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
境外贷款额度扩容
以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为例,该行持续优化境外贷款币种结构,今年境外人民币贷款投放占比超50%。针对外资汽车供应链企业,分行搭建“跨境融资+海外结算+境内采购”的闭环模式,通过转化合同币种,为新加坡公司投放人民币贷款,有效降低汇兑波动带来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场景。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朱义明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信贷、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企业优化全球市场布局。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持续丰富跨境融资供给,近3年分行境外贷款规模持续扩容,年增速超30%,境外企业融资余额突破600亿元,业务覆盖10余个国家,投放重点匹配央国企与实体民企海外布局需求。
银行境外贷款业务加快发展的背后,离不开政策支持。《通知》针对境外贷款额度及业务办理流程作出调整,进一步提升银行跨境资金配置能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局长楼航撰文指出,《通知》有两大亮点:第一个亮点是,额度加码,大幅提高三类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本次调整受益银行有三类,一是外资银行。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同等资本规模下可贷规模扩大至原来的3倍。二是政策性银行。政策将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进一步释放政策性金融支持能力。三是中小型银行。政策将保底额度从20亿元大幅提至100亿元。根据公式“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计算,如计算结果小于100亿元,则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对于资本规模较小的银行,其境外贷款额度的保底上限得到了显著提高。
第二个亮点是,规则简化,优化间接贷款流程。境外贷款既包括境内银行向境外企业直接提供贷款的跨境直贷,也包括境内银行通过境外代理行办理的间接贷款。《通知》明确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实质上取消了间接贷款的登记要求。这一调整适用于所有开展此类业务的境内银行,大幅减轻合规负担,减少跨境业务的制度摩擦,提升了跨境资金配置效率。
在实际操作中,首都银行(中国)行长黄振东指出,《通知》对外资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给予了较大支持。比如,境外贷款额度的相关系数提高至1.5,这意味着外资银行可以开展更大规模的境外贷款业务,同时也鼓励外资银行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由于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跨境融资方面的税收限制,银行直接向当地中资企业提供融资可能面临较高的税收成本。通过境内外机构之间的业务分工,既能够发挥各自优势,也有助于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
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
整体来看,广发证券银行分析师倪军在研报中指出,对于银行而言,境外业务有望阶段性对冲国内净息差下行压力。伴随金融制度型开放推进、中资产业链出海、人民币国际化与 CIPS 体系不断成熟,轻资本业务具备拓展空间。国有行均受益于制度型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中资企业出海的长期红利。
西部证券指出,《通知》配合“十五五”开局高质量出海、制度型开放等战略目标,为“新三样”等优势产能的海外深耕提供金融护航,对接高端制造业的重资产出海需求。此外,企业通过境外银行进行转贷或参与国际银团贷款时,不再受国内繁琐的参照审查限制,可直接依据当地法规办理,极大降低了企业的跨境合规成本。此外,境外贷款是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场景,放宽境外贷款投放额度有利于引导更多境外主体持有、使用、交易人民币,培育资产配置需求,推动人民币由结算工具向投资与储备属性跃迁,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与境内贷款相比,境外贷款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市场环境,对银行跨境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楼航撰文表示,银行境外贷款具备多主体、多环节、多法律体系的特点,叠加境外企业尽职调查难、地缘政治波动等因素,导致境外贷款面临更多风险。一旦出现不良,由于跨境法律差异大、司法执行难,不良清收周期长,回收率低。特别是我国“走出去”企业较多位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政治、社会秩序、经济运行方面相对存在更大风险。银行贷款额度的扩容,意味着银行潜在风险头寸扩大,对银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倪军也指出,中资银行可以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为核心,分层经营客户,通过境内外联动、前置风控、细分赛道聚焦,在合规边界内挖掘收益,同时控制合规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