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操纵!3名牛散 罚没近5.1亿元!
2026年10月17日 10:03
来源: 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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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对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态势。

  10月16日,证监会及宁夏证监局集中披露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及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三名当事人合计被罚没约5.1亿元,其中两人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陈某航内幕交易案:罚没逾1.81亿元,5年市场禁入

  10月16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某航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被立案调查。经查,2024年10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3月22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0月11日。陈某航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10月8日。

  2024年10月9日至10日,陈某航控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581.15万元。同时,陈某航于2024年10月8日至10日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

  在申辩与听证中,陈某航及其代理人提出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不具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主观故意、违法所得计算错误、量罚过重等申辩意见,请求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证监会经复核认为,相关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具备未公开性,属于内幕信息,陈某航主张对内幕信息属性“认知不足”并不影响对其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认定,对相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决定:没收陈某航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581万元,并处以1.55亿元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综上,合计对陈某航没收违法所得2581万元,并处以1.55亿元罚款。同时,鉴于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陈某航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周某锋、周某辉操纵证券市场案:罚没近3.28亿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周某锋、周某辉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5日,周某锋、周某辉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操纵相关股票。操纵期间,二人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交易价格及交易量,违法所得8195万元。

  在陈述申辩与听证中,周某锋提出交易标的及交易策略均由其他方决定,其在涉案过程中仅充当咨询顾问角色,不应认定为违法,请求免予处罚。证监会经复核认为,本案认定周某锋、周某辉实际控制使用涉案账户交易相关股票系综合了在案多个证据,足以认定,对周某锋的主张不予采纳。

  证监会决定:责令周某锋、周某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8195万元,其中周某锋承担6556万元,周某辉承担1639万元;并处以2.46亿元罚款,其中周某锋承担1.97亿元,周某辉承担4917万元,合计罚没约3.28亿元。

  此外,鉴于周某锋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

  孙某琼内幕交易案:罚没88.16万元

  与此同时,宁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某琼因内幕交易行为被立案调查。

  经查,2026年1月15日,相关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某公司股权,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5年10月26日形成。孙某琼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于2026年1月7日至13日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获利8.16万元。其资金变化、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及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高度吻合,存在买入金额明显放大、交易意愿强烈、交易习惯异常等情形,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监管披露,调查审理过程中,孙某琼认错认罚,对本案违法事实无异议,自愿签署《认错认罚具结书》。宁夏证监局决定:没收孙某琼违法所得8.16万元,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责任编辑:155
原标题:内幕+操纵!3名牛散,罚没近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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