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10月16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债券定价是债券发行的核心环节,关系到债券市场能否将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实体经济,也是实现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央行持续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定价的规范性,制定《规则》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强化监管。
《规则》共二十八条,从发行人、承销商、投资人三个维度强化对债券发行行为的规范。针对发行人的发行定价行为,《规则》要求禁止发行人认购、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并规定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协助发行人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禁止发行人干预投资者认购决策或以返费等方式干扰定价。《规则》还明确了不同债券发行方式的定价要求;推动发行人优化承销机构选聘机制和选聘标准,提高债券承销服务质量。
针对承销机构的承销行为,《规则》规定,禁止低价承销,规定承销费不得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禁止事先承诺债券投标价格或发行价格(利率)。《规则》还进一步规范了包销、代投代缴等行为;强化承销机构利益冲突、信息隔离等内控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等市场化约束机制。
针对投资者的认购行为,《规则》明确禁止投资者虚假投标;不得蓄意大量申报并撤销,扰乱债券发行价格(利率)及配售;不得以干扰价格为目的,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格。《规则》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也提出明确禁止性要求。
《规则》还强化了对发行定价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央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一线监测、自律管理、行政监管和统一执法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整改、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