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10月16日电,浙海德曼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08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股东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