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了解到,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落实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要求,遏制利用团体标准乱收费问题,提升团体标准组织标准化工作经费合规管理水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团体标准化工作经费管理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团体标准化工作经费的定位和来源。界定团体标准化工作经费的内涵,确立“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规定经费要纳入年度预算、标准制修订费用由团体标准组织自行承担的总体要求;明确经费来源包括会费、经营服务性收入、捐赠与资助,界定经营服务性收入范围,并对接受捐赠资助提出合规要求。
二是细化经费使用范围和开支项目。按照标准全生命周期列明经费使用范围,并细化为资料费、试验验证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10类开支项目;同时划定红线,规定不得用于与团体标准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社会团体、会员及其他主体间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三是规范经费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标准项目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以及标准化工作经费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规定在标准立项和报批环节同步提交经费来源、预算、支出情况;明确经费年度报告须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并向全体会员公开。
四是明确团体标准乱收费行为。要求不得以项目管理费、参编费、署名费、排名费、咨询费、委托研究费等名义向参编单位收取标准编制费用,不得将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外包或委托任何其他组织,不得将团体标准编制与入会、评比表彰、资格认定等事项捆绑收费等。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明确团体标准组织违规收费、第三方单位利用团体标准乱收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置措施。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