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期交所最新发布,直指程序化交易
10月12日盘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均发布公告,拟分别对《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进行修订,核心内容为新增关于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具体情形的条款,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中金所五家交易所本次均拟在违规处理办法中新增条款,直指六类违反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形。这六类情形包括: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反规定开展高频交易;违反主机托管资源、交易席位管理要求;未按规定建立或者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制度,导致重大风险的;出现突发事件,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按照新版违规处理办法,市场参与者一旦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交易所将首先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涵盖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取消相应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等。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