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程序化交易!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广期所齐出手!
2026年10月13日 00:11
来源: 券商中国
小 中 大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五家交易所同步征求意见。

  10月1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含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就修订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告,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此次修订的核心,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及《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把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写入交易所违规处理规则。四家交易所普遍以列举方式,明确违反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形:

  未按要求报告程序化交易信息,或报告信息不实;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等违规开展高频交易;

  违反主机托管、交易席位、接入管理要求;

  频繁报撤单、自成交等影响交易秩序;

  规避交易所监控、隐瞒策略或系统参数;

  其他违反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

  与此同时,交易所对违规后果进一步细化:交易所可先责令改正,再按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可采取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期权业务、取消相关资格,直至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家交易所步调一致,同步征求意见,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程序化交易不再是“技术中立”的灰色地带,而是期货市场一线监管的重点场景,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自律监管进入“可落地、可处罚”的新阶段。业内人士指出,规则完善后,异常交易、高频套利、跨所报撤等行为将面临更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更硬的自律惩戒。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剑指程序化交易!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齐出手!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