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收到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
2026年10月11日 18:27
作者: 郑灶金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小 中 大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2027_0

  人民财讯10月11日电,分众传媒(002027)10月11日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3
原标题:分众传媒:收到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