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0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汽车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指导汽车生产企业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安全评估和研发测试验证,守牢汽车产品安全底线,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提到,自2027年1月1日起,对于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有关技术参数。补充增加的技术参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检验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产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外,汽车生产企业还需根据《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以下简称《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加强相关产品创新设计安全环保评估,有关验证材料作为产品技术功能等情况说明材料提交。未按照《创新设计技术指南》要求进行测试验证、测试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验证材料的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予公告。对于涉及创新设计的已取得《公告》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2027 年7月1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2027年7月1日后仍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补充填报有关技术参数、提交验证材料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有关国家标准已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过渡期作出明确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