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保险公司对产品合规性和适应性进行评估 对不适宜继续销售的产品及时调整或停止销售
2026年10月09日 16:18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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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日前,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规定》在规范产品开发、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提出哪些核心要求?

  《规定》将强化产品监管、规范开发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贯穿始终。一是坚守保险本源。明确开发保险产品必须遵循保险利益、损失补偿、诚实信用、射幸合同和风险定价等原则,禁止开发不具备或然性、承保投机风险、无实际保障内容或者单纯以恶意炒作为目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保险产品。二是强化标准规范。要求条款表述应当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个人类条款应当通俗易懂、清晰明确,对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内容,应当使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作出提示,从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是严格管理责任。细化明确公司各层级应当承担的产品开发管理责任,并要求财险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督促公司审慎开发产品。四是加强持续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产品合规性和适应性进行评估,对不适宜继续销售的产品及时调整或停止销售,强化对产品的全流程管理。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保险公司对产品合规性和适应性进行评估 对不适宜继续销售的产品及时调整或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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