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傍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该文件自发布当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是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后,全国首个出台系统性实施细则的城市。
具体来看,此次北京明确了全面加强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完善商品住房信贷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持续做好市场秩序规范和质量监管等六方面的措施。
在业内看来,北京率先出台细则所承载的意义较大,标志着我国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从过去以期房预售为主,转向优先现房销售、预售现房并行的新模式,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逐步走向舞台。
明确新旧项目划分
在“8·28新政”发布后,行业格外关注现行项目该如何管理。此次,北京率先明确新旧项目的衔接问题,表示对于8月28日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与此同时,“封顶”也被细节化,楼栋顶板及楼顶构筑物、配套设施需完成混凝土浇筑。且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等单位需要出具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北京明确,8月28日之前已经取得或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原则上仍按照原有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执行。
而对于已经拿地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原则是按照新政策执行。不过,《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北京对于政策设置了过渡安排,各区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建成交付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情况下,可以报市级部门备案,在2027年底前仍按照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关于历史遗留项目,各区政府则在评估风险后,按照在途项目政策执行。
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关于最受关注的现房销售,北京此次明确,8月28日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具体到执行层面,项目取得房屋首次登记后,需要编制现房销售方案并申请备案后方可销售,且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
北京也同步加强了对购房者资金权益的保障。其中,现房销售项目定金比例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1%。关于预售资金,北京明确设置重点监管额度,重点覆盖项目剩余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红线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市政工程费用,以及保障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等。在重点监管额度之外的项目,企业可以按照建设节点申请支取建设资金。
资金方面明确的另外两个重点是按揭贷款的发放以及主办银行制度。北京明确,在8月28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个人按揭贷款需要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样执行这一要求。而在8月28日以后新发放的开发贷款,均按照主办银行制度执行。
“按揭贷款发放这一政策较为严厉,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资金到位压力,也对开发贷支持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开发贷应根据项目进度在相应节点发放。对于房企而言,此前约1年左右就能回笼资金,现在可能要3年左右才能回笼,资金压力至少增加约两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土地款可分期缴纳
不可否认,推行新房销售以及个人按揭贷款发放时间延后等在短时间内将给房企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而现金流收紧或将影响房企拿地,使得行业开发压力增加。《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北京对于土拍释放了较为积极的资金支持信号。
具体来看,对于8月28日以后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出让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缴纳不低于总价款50%,剩余价款可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缴清,且不计利息。
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京发布细则之前,土拍已经发生了变化。9月23日晚,北京暂停2宗宅地挂牌出让,分别是丰台区岳各庄村地块和昌平区小沙河村地块。9月3日,北京还曾暂停朝阳将台驼房营地块出让,并在当晚发布公告表示,将根据“8·28新政”进一步优化该地块的出让条件。
中指研究院方面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北京采用了新老划断与分类推进的方式,政策明确了项目“新老划断”条件、设定重点监管额度、现房销售定金收取比例、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等关键环节,但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办法,例如重点监管额度测算标准等有待进一步明确。
“北京是‘8·28新政’后第一个发布政策细则的城市,各项政策将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借鉴,预计接下来更多城市将落地执行细则,缓解因政策不确定带来的市场观望情绪。”中指研究院方面如此认为。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