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换挡:“免费赠险”停摆 产业链洗牌在即
2026年09月26日 02:34
作者: 陈晶晶
来源: 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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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点了下“免费领保障”的弹窗,数月后翻查银行卡账单才发现,账户已被悄无声息扣走数百元保费。这类屡坑消费者的保险乱象,正遭到监管集中围堵。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作为我国首部金融业态统一的网络营销监管规则,由8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起正式施行,全面划定金融网络营销的合规边界。同期,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的经营细则已启动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十不得”负面清单模式,对互联网保险全链条作出规范。

  根据2026年5月发布的《2025年中国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洞察报告》,2025年国内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突破7000亿元,行业渗透率约11.5%。

  在政策落地前的窗口期,互联网平台和保险机构已有所行动:平台清退无资质营销主体与违规内容,各保险公司密集启动内部合规排查与专项培训。

  剑指投诉重灾区

  不少用户核对当月银行卡账单时,经常会撞见一桩悄无声息的“怪事”:自己从未主动买过保险,账户却连续数月被扣走多笔保费。顺着扣费记录溯源,答案往往藏在几个月前一次毫不起眼的日常操作里——还共享充电宝时随手划开的弹窗、取快递时指尖误触的广告、扫开共享单车后跳出的“首月3元享百万保障”提示,短短一秒的指尖点击,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投保。

  前端信息不对称、续保扣费不透明、退保设置多门槛,已成为互联网保险投诉重灾区。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保险、扣费”相关有效投诉超3.6万条,“免费、保险”相关有效投诉近7000条。

  复旦大学保险消保与可信研究团队公开指出,当前保险网络营销主要存在五类典型风险:一是保险产品理财化、存款化包装;二是不确定利益确定化表达;三是比较与推荐表达缺少完整语境,测评、推荐类内容频繁使用“最值得买”“全面升级”等结论性表述,却未充分交代比较对象、评价标准与适用人群;四是低价、限时免费体验等诱导性表达泛滥;五是销售主体和服务责任边界模糊。尤其在短视频、直播、测评类内容场景中,消费者最先接触的只有账号昵称、标题与口播话术,很难清晰识别内容的制作审核主体、产品的销售承保机构,以及后续服务的责任承担方。

  对此,即将于9月30日施行的《管理办法》明确划定了多条红线:金融营销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关键信息需醒目清晰呈现,严禁使用 “免费”“无成本”等诱导性话术;以弹窗形式开展营销的,必须设置一键关闭功能。同时,强制诱导投保、静默自动扣费等营销行为均被明令禁止。

  同期,正在保险行业内征求意见的互联网保险监管文件,以负面清单方式,对销售行为、产品管理、授权支付管理、渠道管理四大板块划定“十不得”红线,基本覆盖了互联网保险经营的全链条。

  例如,在销售行为端,监管明确禁止“劫持引流”和“线下无需求扫码引流”,同时禁止借免费赠险诱导投保、违规升级保单及静默续保,禁止设置退保障碍。在产品管理端,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的条款费率,不得开发保障弱化的异化产品,不得变相调整保障定价并以产品升级诱导销售,不得隐瞒扣费相关重要信息,不得开展无感知扣费以及未经明确授权自动扣费。在渠道管理端,不得委托无资质主体从事保险营销,不得放任第三方越权介入核心销售环节、层层转包营销业务,压实保险机构自身经营主体责任。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系列监管要求,直接封堵了互联网保险“首月X元获客、后续静默扣费”的流量变现逻辑。

  一些地方已经有更明确的动作。记者从行业内采访获悉,在北京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依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地区短期健康险互联网宣传与销售行为操作指引(试行)》,聚焦营销宣传、投保操作、保费扣缴等关键环节,通过明确展示方式、价格宣传、信息提醒等流程标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例如,宣传内容须完整、真实、通俗易懂,产品名称、责任条款等关键信息须与合同条款完全一致。在价格宣传方面,严禁使用“首月1元”“限时停售”等误导性用语,引导消费者基于真实需求理性选择。针对投保页面条款内容多而专业的情况,销售页面须显著展示总保费,若保费变动须重点提示。免除责任、续保条件等关键信息,须以独立弹窗突出显示,并设置合理阅读时间,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情。此外,自动重新投保服务须单独获得消费者明确授权,严禁以默认勾选或捆绑选项替代主动选择。

  中小保司何去何从?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监管重拳之下,首当其冲的是依赖互联网渠道的中小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

  有保险机构代表反馈征求意见时提出了异议,并认为,首月低价、赠险体验后转商业保单属于成熟商业模式,不建议“一刀切”禁止,而应规范流程,要求完整信息披露和用户独立二次确认。

  “一批全靠‘高佣金+流量投放’模式扩张的中小保险主体,将受到重大冲击。同样,没有保险资质的互联网平台也不得再以‘技术服务费’为名变相开展保险销售业务,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承担起销售主体责任。”一位大型寿险公司互联网渠道负责人对记者说。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律师对记者表示,赠险诱导、静默续保等模式被进一步规范,最大的变化可能是互联网保险依赖的“流量换保费”模式会受到明显约束。

  陈振辉认为,未来保险机构必须对销售过程、客户告知和后续服务承担更多责任。“目前监管思路已经越来越明确,即保险公司不能把影响核心风险管理的环节完全交给合作机构,要对合作平台进行准入、尽调和持续管理。”

  上海杉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孙宇昊律师也表示,如果最终按照征求意见稿内容实施,最直接的变化是单纯依靠流量和高佣金驱动的获客模式成本上升。

  “这不意味着流量平台或者保险中介没有价值,而是过去单纯依靠‘买流量—转线索—层层分佣’的模式会越来越难持续。对险企而言,短期内自己承担更多销售流程和合规管理,运营成本可能会上升;但从长期看,也会倒逼保险公司真正掌握客户关系和销售数据。互联网保险未来竞争的核心可能不再只是‘谁能拿到最便宜的流量’,而是谁能够以更低的合规成本,把真实保险需求转化为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 孙宇昊说。

  不过,也有财险公司高管向记者坦言,尽管当前主流的流量驱动型获客模式将受到监管政策的直接冲击,但市场主体会逐步演化出适配新规的业务形态。

  他向记者举例称,此前行业普遍采用同一保险公司内部的“引流短险+常规长险” 产品组合模式:以首月X元的低门槛短期医疗险作为流量入口,衔接本公司的常规保障产品完成二次转化,未来这一模式可能演变为由甲保险公司推出低费率短期体验产品承接流量,再引导转化至乙保险公司的常规保障保单。

  孙宇昊向记者表示,无论形式如何变化,都不能绕开一个核心原则,就是消费者必须有真实、明确的投保意思表示。“如果只是换一种技术或页面设计继续实现‘无感投保’,实质风险并不会因为形式变化而消失。”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互联网保险换挡:“免费赠险”停摆 产业链洗牌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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