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央行披露了4则大额罚单,邮储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江苏银行等4家银行领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9月8日。
具体来看,邮储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0.02902万元,罚款1743.3万元。10项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4.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5.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6.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9.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10.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与此同时,有8名邮储银行相关责任人领罚,罚款金额在0.5万-7万元不等。
广发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21747万元,罚款1712.4万元。10项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4.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5.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6.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7.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8.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9.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与此同时,有12名广发银行相关责任人领罚,罚款金额在1万-16万元不等。
渤海银行因11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10725万元,罚款534.37万元。11项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4.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5.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6.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7.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8.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9.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10.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1.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与此同时,6名渤海银行相关责任人领罚,罚款金额在1万-5万元不等。
江苏银行因13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0.17822万元,罚款937.1万元。13项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4.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5.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6.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7.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8.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9.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10.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1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1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与此同时,6名江苏银行相关责任人领罚,罚款金额在1万-20万元不等。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