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最高9亿元增持 已获专项贷款授信
2026年09月24日 11:05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0498_0

  山东路桥9月23日晚间公告披露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出具的增持告知函,两大主体计划未来6个月内,合计投入4.5亿元至9亿元增持公司股份,彰显对上市公司长期发展价值的看好。

  公告显示,本次增持主体为山东高速集团、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截至公告披露日,二者合计持有山东路桥8.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55.98%;其中山东高速集团持股占比50.02%,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持股占比5.96%。公告披露前12个月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近六个月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

  根据增持方案,高速集团拟增持金额区间为3亿元至6亿元,一致行动人高速投资控股拟增持1.5亿元至3亿元,合计增持规模4.5亿元至9亿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走势、公司内在价值择机操作,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实施。资金来源为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及 / 或自有资金,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若公司股票出现停牌,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资金保障方面,高速集团已取得恒丰银行济南分行5.4亿元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综合授信;高速投资控股获得同一家银行2.7亿元专项贷款授信,贷款期限均不超过36个月,资金专项用于本次股份增持,落实政策工具支持上市公司股东增持的导向。

  增持主体同时作出承诺,增持实施期间严格遵守监管规则,杜绝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力争在实施窗口期内完成增持,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及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不减持山东路桥股份。本次增持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不会改变上市公司控制权,也不会造成股权分布不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形。

  上市公司表示,将持续跟踪增持实施进展,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6
原标题:山东路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最高9亿元增持 已获专项贷款授信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