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9月22日电,川大智胜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游志胜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公司存在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执行不到位、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500万元情形。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游志胜、杨波、刘健波、胡清娴、吴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