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中国开始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9月10日晚,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06869.HK)发布《补充公告有关建议分派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股息的适用税务法则变动》(下称《长飞光纤补充公告》)称,此前因官方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税,因此公司对H股股东名册的境外个人股东分派中期股息时,不会代境外个人股东预扣及缴付个税。不过今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废止了上述免税优惠政策,9月1日起生效。因此公司将依法就派发中期股息代于股息登记日期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境外个人股东预扣及缴付中国个人所得税。
这是目前首个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以落实上述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恢复征税新政。
为了鼓励外国人来华投资,中国在1994年发文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税制更加注重公平统一,财政部等发布《公告》取消了这一免税优惠政策,自今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公告》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外籍个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因此,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长飞光纤光缆,需要遵照《公告》对境外个人H股股东派息时,代扣代缴个税。
上述《长飞光纤补充公告》称,该通函所述关于(i)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受托人或以非个人股东名义登记的H股持有人);(ii)沪股通股东;及(iii)港股通股东的代扣代缴安排则维持不变并继续适用。
根据长飞光纤光缆当日公布的《股息或分派(公告表格)》,此次宣派中期股息为每股1.06元人民币,股息派发日为11月10日。在股息代扣所得税方面,非居民企业(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适用10%税率,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适用20%税率,非个人居民(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适用20%税率。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