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琪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这意味着,这项延续了三十余年的优惠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回望政策沿革,1994年出台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政策,是特定发展阶段的务实之举。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资本市场和外商投资体系尚不完善,亟须通过差异化税收优惠吸引境外资本、技术和人才落地,弥补国内产业发展短板。三十余年间,这项优惠政策有效撬动了外商投资持续流入,助力我国快速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对外开放格局形成提供了有力支撑。
时移世易,当前我国已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吸引力、产业配套能力和对外开放成熟度大幅提升,单纯依靠税收优惠吸引外资的发展模式早已不再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反,长期存在的内外资个人股息红利税收差异,逐渐凸显出税制不公的问题。境内个人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需依法纳税,而外籍个人同类所得长期免征个税,同等投资行为却适用不同税收待遇,这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也不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此次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取消,正是补齐税制短板、落实税收公平的关键举措。更重要的是,政策调整不等于对外资收紧,反而更加说明了中国吸引外资的底气更足了、方式更成熟了。近年来,我国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一系列实打实的开放举措持续释放利好,远比单项税收优惠更有分量。
值得一提的是,对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并不会增加外籍投资人的税收负担。按照国际税收的基本规则,通常情况下纳税人负有全球纳税义务,在投资国的投资所得需要回母国纳税。也就是说,外籍个人投资者在中国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时,即便在中国享受了免税优惠,还需要向其母国补缴相应税款。取消该项免税政策后,外籍个人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免其向母国缴纳的税款,实际税负不会增加。
长远来看,规则统一、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必将吸引更多优质外资、高端人才扎根中国,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更多动力。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