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ST清越(688496.SH)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188亿元罚款;对四名时任高管拟合计罚款3050万元、采取3至8年市场禁入。同日公司提示,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成立于江苏昆山,主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2022年12月28日登陆科创板,发行募资8.24亿元。
《告知书》显示,公司违法事实集中于两方面。一是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书披露各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二是定期报告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因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虚增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分别达4711.56万元、4753.6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145.10%;并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依据《证券法》,公司欺诈发行行为拟被按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0%处以1.6488亿元罚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另被处以700万元罚款,合计1.7188亿元。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常务副总经理穆欣炬,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监事会主席吴磊,分别拟罚1050万元、9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并分别采取8年、6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本次拟合计被罚超2亿元。
回溯处罚脉络: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今年4月30日,证监会首次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公司申请于6月18日、22日召开听证会,经复核调整事实认定和量罚后,9月1日重新出具本份《告知书》。公司股票自5月12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经营层面,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16.26%;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076.4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6630.68万元。2025年全年,公司营收6.69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约0.99亿元,上市后连续亏损未改。
退市风险正双重叠加。一方面,公司可能触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另一方面,截至9月1日,公司股价收于0.93元,已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若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目前总市值已不足4.2亿元。
投资者保护同步推进。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实控人已声明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证监会已冻结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并正调查中介机构执业情况,涉嫌犯罪线索将按"应移尽移"原则移送公安机关。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