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证监局都陆续向辖区内私募管理人发送了自查通知,信息披露真实性、风险控制等成为自查关键内容。与此同时,近日有业内人士透露,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向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对特定基金净值表现开展自查。业内人士表示,8月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下称“运作指引”)过渡期届满,私募管理人需根据运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合规意识,优化合规体系,方能实现长期发展。
部分私募收到中基协通知
近日,有业内人士透露,部分私募收到中基协关于限期开展私募证券基金净值表现情况自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基金进行自查,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相关模块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具体来看,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就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查:
一是说明待查基金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规模、基金策略、主要投资资产、投资者数量等;
二是相关基金自查区间为2025年初至2026年一季度末。基金累计单位净值涨跌幅异常情形重点核查区间内基金涨跌幅情况以及与主要指数涨跌幅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基金净值波动异常情形重点核查区间内基金单日净值波动过大情况、基金净值增长或下跌天数与期间主流市场表现大幅偏离情况、基金净值历次回撤和恢复情况。所有自查基金均应结合该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如标的名称、交易场所、流动性、集中度等)、相应市场表现、是否存在对冲等情况,详细说明基金存在前述异常情形的原因;
三是说明上述基金运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持仓集中度、投资范围、杠杆率等;
四是如基金存在前述(三)所述情形,详细说明下一步整改计划。
“中基协此次基金净值相关自查并非针对所有管理人,而是对小部分可能存在问题的私募发布了通知。”沪上一位私募人士直言,从通知内容来看,基金净值异常背后的高杠杆运作或持仓集中度超出限制等合规问题,或是监管关注的重要风险。
事实上,前不久中基协曾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称,深圳鼎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该公司存在的三项违规行为,其中就包括在管私募基金产品的杠杆比例超过基金合同约定。
具体来看,该私募管理的“鼎呈价值1号”的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的杠杆比例不得超过200%,但产品净值表显示,自2022年4月至2025年10月共848个交易日中,有197个交易日的杠杆比例超过了200%。
多地证监局发布自查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多地证监局还启动了辖区内私募管理人的自查。
比如,宁波证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2026年自查工作的通知》称,宁波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开展自查工作,自查重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具备持续展业能力;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未备案合伙企业非法展业;是否从事名股实债、资金池、保本保收益、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等违法违规情形。
海南证监局8月也发布了《关于开展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2026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时开展自查并报送材料。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具备持续展业能力;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未备案合伙企业非法展业等。重点自查是否从事违规借贷、名股实债、违规代持、基金通道化、资金池、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等违法违规情形。
私募业优胜劣汰将持续加速
业内人士认为,在监管引导下,私募业优胜劣汰将进一步加速。
沪上一家百亿级私募的负责人坦言,此前,部分私募存在合规意识薄弱、“空壳私募”等问题。运作指引的全面落实,以及各地证监局的持续引导,将加速私募行业的优胜劣汰,推动行业内合规意识不强的私募、空壳私募及小规模产品有效整改、有序出清,提升了行业合规运营门槛。
中基协数据显示,近年来私募业呈现规模增、数量减的良性态势。截至2026年6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为18662家;存续管理规模达23.66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与两年前的2024年6月末相比,管理规模大幅增加近4万亿元,而私募管理人数量下降了2106家。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也认为,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深层次调整,合规将成为“入场券”,私募基金应从被动应付监管转向主动拥抱合规,建立健全内控风控与信息披露制度,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信义义务。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