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SZ):因中标金额披露错误约9529万元(占更正前37.76%),公司及董事长、董秘等收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2026年07月24日 17:20
来源: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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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7月24日,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510.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因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中标公告金额约2.52亿元(更正后约为1.57亿元),错误金额9,528.6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37.76%,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邬劲松、副董事长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于7月23日披露了更正公告。吉林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次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金冠股份(300510.SZ):因中标金额披露错误约9529万元(占更正前37.76%),公司及董事长、董秘等收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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