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案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赣锋锂业7月11日公告,公司于7月10日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宜检刑不诉〔2026〕1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赣锋锂业不起诉。
赣锋锂业于2024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认定公司交易“ST江特”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据此对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罚没款项,并就相关问题完成整改。
当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赣锋锂业交易“ST江特”股票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对赣锋锂业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赣锋锂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江西证监局决定:1、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284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 2、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3、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宜春市公安局出具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内幕交易单位犯罪,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浦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