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以为实习不算劳动关系 满足三点实习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近日,河北盐山一名17岁职校生,由学校安排赴芜湖车企实习,三方协议写明一周工作六天,可调休,底薪1900元,另加补助。该学生每日上班12小时,身体不适请假却被要求出示医院证明,下班外出后失联,遗体随后在河道被找到,警方排除他杀。
每年数百万学生外出实习,但多数人分不清实习类别,维权极易踩坑。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实习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受伤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以就业为目的、接受企业完整管理、按月领薪的就业型实习,满足三项从属条件,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享受工伤保障。
协议中“意外责任自行承担”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提醒实习生分清实习类型,留存考勤、工资、排班记录,遭遇超长工时、权益受损时可拨打12333维权。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