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审批受阻,新奥股份终止私有化新奥能源,改由子公司增持,或成A+H整合新样板
2026年06月13日 17:53
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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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新奥股份(600803)发布公告,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02688),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但公司尚未达成全部生效先决条件,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H股介绍上市。

  公告指出,自公司首次向香港联交所提交H股介绍上市申请以来已接近1年,但截至2026年6月12日,本次交易尚未达成全部生效先决条件,即未就上市取得或完成中国证监会及相关其他有关机构所需的批准或备案、未获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上市。

  与此同时,在本次交易筹划和推进期间,公司需要遵守适用规则项下的相关限制性规定,对公司的营运和管理安排造成一定限制。基于上述背景和宏观环境、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将不再延期推进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相应失效和终止。

  新奥股份终止私有化新奥能源后,迅速推出了“维持上市地位 + 子公司增持”的替代方案。

  同日,新奥股份公告,基于战略和长期发展考虑,拟通过全资子公司Xinneng (Hong Kong)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在符合适用法规的情况下增持控股子公司新奥能源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时点及具体数量,将视市场情况而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能香港持有新奥能源3.88亿股。截至2026年5月31日,新奥能源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32亿股,新能香港持有的新奥能源3.88亿股,约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4.26%。

  公司同步发布了新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核心利润的50%,对冲私有化失败的情绪冲击。

  新奥能源私有化失败的核心障碍在于跨境监管审批的不确定性——需要同时获得中国证监会、商务主管部门以及港交所等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多重批准。这种复杂的审批链条显著增加了私有化交易的执行风险。

  此案例可能产生示范效应,使其他有意私有化港股子公司的A股母公司更加谨慎,重新评估监管审批难度。未来类似交易中,企业可能会更倾向于选择纯现金要约或其他简化方案,以降低审批风险。

  对于套利资金而言,原本预期通过私有化获取溢价的策略落空,可能导致短期资金流出。但对于长期投资者,私有化终止消除了不确定性,使投资决策回归基本面。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3
原标题:监管审批受阻,新奥股份终止私有化新奥能源,改由子公司增持,或成A+H整合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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