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包括“零关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升级扩围,最新官方数据显示这些政策已经初显成效。
6月10日,在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表示,目前封关政策全面落地见效。比如,封关以来至4月底,“零关税”进口货值22.6亿元、同比增长99.5%。
“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一项核心税收优惠政策,纳入“零关税”商品清单符合条件企事业单位等进口这些商品,可以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自贸港自去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封关运作后,“零关税”商品清单范围从此前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由21%提升至74%,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显著提高了开放水平。上述封关后的“零关税”进口货值快速增长,也体现这一政策成效。
一般来说,海南自贸港从境外进口“零关税”商品销往内地需要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为了推动海南自贸港相关鼓励类产业发展,对相关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时可以免征进口关税。
这项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优惠政策在封关运作后也放宽了相关条件,且实施区域范围实现全岛全覆盖。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张跃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含金量高的核心政策之一,有助于促进制度红利在产业链上的深度延伸。
张跃强表示,封关至2026年4月底,全岛34家企业内销货值约5.1亿元,免关税超2900万元,14个市县均有企业开展业务,呈现“多点开花”的良好趋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需求助推了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持续优化调整,让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协同共赢。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创新设立的保税增值累计模式,支持上游企业进口原料加工成中间产品,供应下游企业生产,各环节增值合并计算,让上下游企业从“邻居”变成了共同享惠的“队友”。
“比如,上游企业海南炼化进口丙烷加工成聚乙烯、聚丙烯供应给下游企业伟达化工生产集装吨袋,最终由下游企业完成加工增值货物免关税内销,实现了产业链协同享惠。”张跃强说。
去年11月国家优化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扩大离岛免税商品范围等,并在今年2月实施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海口海关二级巡视员何斌介绍称,2025年11月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实施以来,离岛免税销售金额222.2亿元,同比增长22.6%。今年2月11日,岛内居民日消品“零关税”政策实施以来,销售金额也达到了898.6万元。
海南自贸港另一大税收优惠是双15%税收优惠政策,即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法定最高45%),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法定税率为25%)。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介绍称,对于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鼓励类产业目录持续扩容至1249条,为全国最长,对于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不断优化,我们将合理的离岛出差、探亲、休假纳入累计天数,同时要求实际居住不少于90天,精准匹配了高端人才离岛展业的现实需求。
周正表示,对企业而言,上述税收政策可以叠加适用。比如,某落地海南的制药企业,在建设研发阶段,可以适用“零关税”政策,进口制药设备、实验仪器等;进入到生产销售阶段,进口原料加工成药品,增值率达到30%,销往内地可以免征关税;企业盈利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企业高管以及高端人才可以适用个人所得税15%优惠;企业员工在工作之余,还可以逛离岛免税店、日消品免税店。因此,可以看到,海南自贸港的税收制度作为一个体系,已经彰显出1+1>2的系统集成优势。
海南省财政厅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3亿元,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348亿元,增长7%。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