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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许建明给予警告。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之一,注册资本36亿元。该公司由宁波银行持股94.17%,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持股3.83%,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持股2%。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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